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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马尚和许明以及林云雷三人伴着秋霜早早的回了娘娘镇。
马尚是因为衙门事忙,一天不处理挤压的事物就成堆,昨天压了一天,赶早回去解决了。在说衙门里要是有事,那些个只吃不干的家伙,还不知道乱成什么样子呢!最重要的他还要陪着身边的小祖宗呢。
许明就更不用说了,医馆虽是没什么达官贵人等在那里,可小老百姓却是很多,一般的小病,医馆的药童就能看看,真是碰到什么大病紧急的病,也就只有找许明的办法了,他得赶紧回去看看,不然要是有重病患,也好提前给人看看。
林云雷这么急着,是因为他要回香味楼,让掌柜的到田家拉红薯,他想要红薯种,可也不好意思开口直接向田家要,只能让香味楼买了,在说了红薯是田家自己发现的,地也是马尚这个县令送的,凭什么你要红薯,人家就把家里的一万多斤红薯给你。
所以林云雷想让香味楼卖下红薯,留着做种,这也是他昨天为什么答应夏至,香味楼收她家红薯的原因。林云雷相信如果他坚决不同意,夏至绝对会找到下一家酒楼买她家的红薯,林云雷自己倒是可以卖了田家的红薯,而且田家看在马尚和许明的面子上价格绝对从优,可他嫌麻烦,手底下这么多人不用,养着他们还不如不养。更何况他也不差那几个钱,他差的是粮食。
再说了他大哥要上报朝廷,总得要有证据吧。这几万斤的红薯可不就是再好不过的证据了吗。当然了他会等着田家将红薯挖完的。而且他觉着应该给林云天写封信,告诉他田家的具体情况。
等夏至知道林云雷和许明马尚走了的时候,已经是田家吃早饭的时候了。夏至没想到几人如此急着赶路,想必昨天要不是李氏提出做红薯大餐。他们也不会留下来。
“阿奶,那干爷爷早晨走的时候,有留什么话吗?”对于林云雷走了,夏至那是拍掌叫好。但对于许明,夏至还是有微微的不舍,她毕竟不真是个七岁的孩子,许明如何对她,她心里都记得清清楚楚,也相当的感恩。
对于这么一个无儿无女的老人,她也愿意把他当做亲人,以后给他养老。就怕到时许明嫌麻烦,什么事情都不告诉她这个干女儿。那她就抓瞎了。
“没说什么。就说有空让你阿爹。带你到他那里玩,还有叮嘱你要好好学写字,说你这段时间懈怠了!练字一定要持之以恒什么的!”李氏一边往碗里夹着菜。一边抬头回答夏至的问题。
话说自从赵田和赵秧进了私塾,每月初一十五必是要回田家呆上半天。夏至就趁着这半天的时间,和他两学认字,令夏至没想到的是这个和中国历史上各个朝代完全不同的大武朝,给孩子启蒙用的书竟然也是三字经。
夏至凭着前世的记忆逐字逐句的对应书上的语句,再加上赵田和赵秧的‘教导,’如今也将正本三字经上的字给认的七七八八,对于夏至认字飞快的速度,惊的赵田和赵秧连连感慨可惜不能让夏至进私塾,要不然夏至一定是他们私塾里最聪明的孩子了。
可惜认字快,缺不代表能写的了字。对于拿惯圆珠笔的夏至来说,毛笔字真不是人写的,夏至几乎写了一手的狗爬字,简直不敢让人入目。赵田和赵秧看了她的字几乎直摇头,不明白如此聪明的表妹为什么写不好字。
夏至的字连他们私塾,刚刚启蒙的小儿都不如。又一次赵秧不小心将这件事说了出来,气的夏至一下午没理他,晚上的时候夏至就痛定思痛,决心要练好毛笔字。
为了让自己写出一手的好毛笔字,夏至几乎天天晚上点灯练字,一练就是几个时辰,甚至有时郑氏摸黑爬起来让她早点睡,她都不愿意。这件事被许明知道了,要求赵田和赵秧每逢初一十五将夏至练习的字带给他察看,大有要监督夏至的意思,当然了许明也不是白白做监督的,大多时候许明还会写批语,将夏至的一些错误,给修正过来。
而这一段时间,田家农忙,农忙完了又一直操心红薯的事情,还有关于马尚要到田家的事情,林林总总一些琐碎的事情,整的夏至却是没有什么心思练字。这都十几天了才写了几十个子,而且那几十个子还是歪歪扭扭写的。
昨天晚上许明吃完晚饭,便要求夏至将她这几天... -->>
第二天一早,马尚和许明以及林云雷三人伴着秋霜早早的回了娘娘镇。
马尚是因为衙门事忙,一天不处理挤压的事物就成堆,昨天压了一天,赶早回去解决了。在说衙门里要是有事,那些个只吃不干的家伙,还不知道乱成什么样子呢!最重要的他还要陪着身边的小祖宗呢。
许明就更不用说了,医馆虽是没什么达官贵人等在那里,可小老百姓却是很多,一般的小病,医馆的药童就能看看,真是碰到什么大病紧急的病,也就只有找许明的办法了,他得赶紧回去看看,不然要是有重病患,也好提前给人看看。
林云雷这么急着,是因为他要回香味楼,让掌柜的到田家拉红薯,他想要红薯种,可也不好意思开口直接向田家要,只能让香味楼买了,在说了红薯是田家自己发现的,地也是马尚这个县令送的,凭什么你要红薯,人家就把家里的一万多斤红薯给你。
所以林云雷想让香味楼卖下红薯,留着做种,这也是他昨天为什么答应夏至,香味楼收她家红薯的原因。林云雷相信如果他坚决不同意,夏至绝对会找到下一家酒楼买她家的红薯,林云雷自己倒是可以卖了田家的红薯,而且田家看在马尚和许明的面子上价格绝对从优,可他嫌麻烦,手底下这么多人不用,养着他们还不如不养。更何况他也不差那几个钱,他差的是粮食。
再说了他大哥要上报朝廷,总得要有证据吧。这几万斤的红薯可不就是再好不过的证据了吗。当然了他会等着田家将红薯挖完的。而且他觉着应该给林云天写封信,告诉他田家的具体情况。
等夏至知道林云雷和许明马尚走了的时候,已经是田家吃早饭的时候了。夏至没想到几人如此急着赶路,想必昨天要不是李氏提出做红薯大餐。他们也不会留下来。
“阿奶,那干爷爷早晨走的时候,有留什么话吗?”对于林云雷走了,夏至那是拍掌叫好。但对于许明,夏至还是有微微的不舍,她毕竟不真是个七岁的孩子,许明如何对她,她心里都记得清清楚楚,也相当的感恩。
对于这么一个无儿无女的老人,她也愿意把他当做亲人,以后给他养老。就怕到时许明嫌麻烦,什么事情都不告诉她这个干女儿。那她就抓瞎了。
“没说什么。就说有空让你阿爹。带你到他那里玩,还有叮嘱你要好好学写字,说你这段时间懈怠了!练字一定要持之以恒什么的!”李氏一边往碗里夹着菜。一边抬头回答夏至的问题。
话说自从赵田和赵秧进了私塾,每月初一十五必是要回田家呆上半天。夏至就趁着这半天的时间,和他两学认字,令夏至没想到的是这个和中国历史上各个朝代完全不同的大武朝,给孩子启蒙用的书竟然也是三字经。
夏至凭着前世的记忆逐字逐句的对应书上的语句,再加上赵田和赵秧的‘教导,’如今也将正本三字经上的字给认的七七八八,对于夏至认字飞快的速度,惊的赵田和赵秧连连感慨可惜不能让夏至进私塾,要不然夏至一定是他们私塾里最聪明的孩子了。
可惜认字快,缺不代表能写的了字。对于拿惯圆珠笔的夏至来说,毛笔字真不是人写的,夏至几乎写了一手的狗爬字,简直不敢让人入目。赵田和赵秧看了她的字几乎直摇头,不明白如此聪明的表妹为什么写不好字。
夏至的字连他们私塾,刚刚启蒙的小儿都不如。又一次赵秧不小心将这件事说了出来,气的夏至一下午没理他,晚上的时候夏至就痛定思痛,决心要练好毛笔字。
为了让自己写出一手的好毛笔字,夏至几乎天天晚上点灯练字,一练就是几个时辰,甚至有时郑氏摸黑爬起来让她早点睡,她都不愿意。这件事被许明知道了,要求赵田和赵秧每逢初一十五将夏至练习的字带给他察看,大有要监督夏至的意思,当然了许明也不是白白做监督的,大多时候许明还会写批语,将夏至的一些错误,给修正过来。
而这一段时间,田家农忙,农忙完了又一直操心红薯的事情,还有关于马尚要到田家的事情,林林总总一些琐碎的事情,整的夏至却是没有什么心思练字。这都十几天了才写了几十个子,而且那几十个子还是歪歪扭扭写的。
昨天晚上许明吃完晚饭,便要求夏至将她这几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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