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成长的烦恼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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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去春来,春去夏至。
当外面树上的知了扯着嗓子拼命叫喊起来的时候,曾凌风已经一岁半了,先天充足的曾凌风无论从个头上看,还是从智力上看,都是那样地出类拔萃,寻常人家的孩子长到两岁也没有他的个子高,更不要说这家伙的小脑袋里面装载着的是一个超越时代四十余年的成年人的思想了。
曾凌风家住的房子是很具有土家风味的吊脚楼,这是一种非常独特的建筑,基本上是在渝东南地区才有的。
夏天的时候,曾凌风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和小伙伴们逮知了和碌碌虫。
碌碌虫是当地小孩儿对一种不知名的昆虫的称呼。
碌碌虫外形很像后世曾凌风玩过的DOTA游戏里面地穴刺客的造型,但是有鳞翅,飞行能力较强。其生活的时期是每年的六月至十月,绝大部分都是生活于青冈树林中,以吸食青冈树的汁液为生。
当地的小孩子很喜欢去把它们逮来,用细线拴住,让它们飞着玩。
当时,物资缺乏,小孩子的玩具更是少之又少,即使有,绝大部分也都是孩子们自己做的简单的玩具,如果家里大人非常喜欢孩子并且会做木工,还可能给自家的孩子做一些玩具。孩子们的娱乐生活非常少,大多数时间都是玩一下躲猫猫之类的不需要玩具的游戏。而夏天的知了和碌碌虫就是孩子们这个时节最好的玩耍了。
大院里面的孩子们还是非常抱团儿的,曾凌风虽然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这些小屁孩儿,很有些不以为然的样子,但是当他的目光扫到那些熟悉的面孔上的时候,还是有很大的触动的。而且这些都是曾凌风母亲的娘家人,都是沾亲带故的。比如叫作程举毅的,那是曾凌风的一个表哥,前世曾凌风还小的时候曾经帮着他教训过欺负他的人;比如程举春,也是曾凌风的一个表哥,他是手把手教会曾凌风下象棋的好友;再比如程小梅,她是曾凌风的一个小表姐,现在她还是个拖着两条小辫子的小丫头,可是曾凌风无论如何也忘不了当她长大以后会给大家带来怎样的惊讶,尤其是过了三十岁后的她,更是成熟与娇媚集于一身的大美人。
物依旧,人如故,只是曾凌风的心态再也回不到以前了。
虽然曾凌风看到这些熟悉的人物的萝莉版或正太版时,也会很激动,也会想起很多很多尘封已久的往事来,但是再让他跟这些小屁孩儿混在一处玩泥巴玩沙子,却是万万不能了。
曾凌风自知,他莫名其妙地回到这个婴幼儿时代,总不会是为了给自己再光着屁股和小伙伴们玩一次沙子找个理所当然的借口,他可是有很多重要的事情要做的。
在树荫之下,曾凌风同其他的孩子一样,也在抓知了逮碌碌虫,只不过有些不同,别的孩子要么是漫无目的的用扫把乱扑一气,要么就是扑一会儿见没有收获就去玩玩沙子,揪一揪小女孩的头发,用泥土往伙伴儿的脸上乱抹一气,直到对方的哭闹声引来大人的呵斥方才作罢。
曾凌风自然是不会那么脑残的,而且他扑知了也不用工具。作为先天高手的曾凌风,动作的敏捷是超乎想象的,像知了碌碌虫这类反应并不是很敏捷的昆虫,曾凌风简直是手一伸它们就毫无逃掉的可能。
因为曾凌风的动作太过灵敏,所以每次都是他逮到的最多。于是,每次孩子们一起逮知了抓碌碌虫之后,都会出现一个滑稽的场面:一群三四岁,或者说四五岁的孩子围着一个比他们小多了的小屁孩,央求那最小的孩子分给他们一些。
这场面让大院里的大人们看了之后,都是觉得郁闷无比。的确,你比人家大那么多,自己逮不到,居然还好意思去找别人要?
时间长了,曾凌风隐隐的成了这一群小孩子的孩子王,就是比曾凌风大得多的孩子都很是佩服曾凌风。有时候看见那些孩子眼中的崇拜之色,曾凌风既是高兴又是无奈。被人崇拜是让人高兴的,但是一个大人被一群小孩崇拜,恐怕你的感觉不会太好。因为你被崇拜了,就必须的付出一些东西啊,这些小孩子可是最难缠的。
“妈妈,三毛又去逮碌碌虫去了?”放学回家的刚刚大姐曾凌霜问母亲。此时,天气已经很晚了。
“是啊,你又不是不知道,三毛在家里是呆不住的。”母亲很少无奈,这个三娃,才一岁多就已经野的不得了,“你看嘛,凌雪在那里一个人无聊透顶,但是凌风怎么都不带她一起去玩。”
曾凌风当然不会带二姐一起去了,因为他去... -->>
冬去春来,春去夏至。
当外面树上的知了扯着嗓子拼命叫喊起来的时候,曾凌风已经一岁半了,先天充足的曾凌风无论从个头上看,还是从智力上看,都是那样地出类拔萃,寻常人家的孩子长到两岁也没有他的个子高,更不要说这家伙的小脑袋里面装载着的是一个超越时代四十余年的成年人的思想了。
曾凌风家住的房子是很具有土家风味的吊脚楼,这是一种非常独特的建筑,基本上是在渝东南地区才有的。
夏天的时候,曾凌风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和小伙伴们逮知了和碌碌虫。
碌碌虫是当地小孩儿对一种不知名的昆虫的称呼。
碌碌虫外形很像后世曾凌风玩过的DOTA游戏里面地穴刺客的造型,但是有鳞翅,飞行能力较强。其生活的时期是每年的六月至十月,绝大部分都是生活于青冈树林中,以吸食青冈树的汁液为生。
当地的小孩子很喜欢去把它们逮来,用细线拴住,让它们飞着玩。
当时,物资缺乏,小孩子的玩具更是少之又少,即使有,绝大部分也都是孩子们自己做的简单的玩具,如果家里大人非常喜欢孩子并且会做木工,还可能给自家的孩子做一些玩具。孩子们的娱乐生活非常少,大多数时间都是玩一下躲猫猫之类的不需要玩具的游戏。而夏天的知了和碌碌虫就是孩子们这个时节最好的玩耍了。
大院里面的孩子们还是非常抱团儿的,曾凌风虽然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这些小屁孩儿,很有些不以为然的样子,但是当他的目光扫到那些熟悉的面孔上的时候,还是有很大的触动的。而且这些都是曾凌风母亲的娘家人,都是沾亲带故的。比如叫作程举毅的,那是曾凌风的一个表哥,前世曾凌风还小的时候曾经帮着他教训过欺负他的人;比如程举春,也是曾凌风的一个表哥,他是手把手教会曾凌风下象棋的好友;再比如程小梅,她是曾凌风的一个小表姐,现在她还是个拖着两条小辫子的小丫头,可是曾凌风无论如何也忘不了当她长大以后会给大家带来怎样的惊讶,尤其是过了三十岁后的她,更是成熟与娇媚集于一身的大美人。
物依旧,人如故,只是曾凌风的心态再也回不到以前了。
虽然曾凌风看到这些熟悉的人物的萝莉版或正太版时,也会很激动,也会想起很多很多尘封已久的往事来,但是再让他跟这些小屁孩儿混在一处玩泥巴玩沙子,却是万万不能了。
曾凌风自知,他莫名其妙地回到这个婴幼儿时代,总不会是为了给自己再光着屁股和小伙伴们玩一次沙子找个理所当然的借口,他可是有很多重要的事情要做的。
在树荫之下,曾凌风同其他的孩子一样,也在抓知了逮碌碌虫,只不过有些不同,别的孩子要么是漫无目的的用扫把乱扑一气,要么就是扑一会儿见没有收获就去玩玩沙子,揪一揪小女孩的头发,用泥土往伙伴儿的脸上乱抹一气,直到对方的哭闹声引来大人的呵斥方才作罢。
曾凌风自然是不会那么脑残的,而且他扑知了也不用工具。作为先天高手的曾凌风,动作的敏捷是超乎想象的,像知了碌碌虫这类反应并不是很敏捷的昆虫,曾凌风简直是手一伸它们就毫无逃掉的可能。
因为曾凌风的动作太过灵敏,所以每次都是他逮到的最多。于是,每次孩子们一起逮知了抓碌碌虫之后,都会出现一个滑稽的场面:一群三四岁,或者说四五岁的孩子围着一个比他们小多了的小屁孩,央求那最小的孩子分给他们一些。
这场面让大院里的大人们看了之后,都是觉得郁闷无比。的确,你比人家大那么多,自己逮不到,居然还好意思去找别人要?
时间长了,曾凌风隐隐的成了这一群小孩子的孩子王,就是比曾凌风大得多的孩子都很是佩服曾凌风。有时候看见那些孩子眼中的崇拜之色,曾凌风既是高兴又是无奈。被人崇拜是让人高兴的,但是一个大人被一群小孩崇拜,恐怕你的感觉不会太好。因为你被崇拜了,就必须的付出一些东西啊,这些小孩子可是最难缠的。
“妈妈,三毛又去逮碌碌虫去了?”放学回家的刚刚大姐曾凌霜问母亲。此时,天气已经很晚了。
“是啊,你又不是不知道,三毛在家里是呆不住的。”母亲很少无奈,这个三娃,才一岁多就已经野的不得了,“你看嘛,凌雪在那里一个人无聊透顶,但是凌风怎么都不带她一起去玩。”
曾凌风当然不会带二姐一起去了,因为他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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