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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得很好,下去吧。”
“是,主人。”
看着恭敬又谦顺的郑家伟,丛笙挥了挥手,示意他退下。早在两个月前丛笙就已经能正常说话了。
离他来这个末世已经过了半年,此时的丛笙再也不是刚来这个世界时的孑然一身又惶恐难安的他了。
为了生存,为了活下去,他连吃人都已经面不改色心不跳,甚至还总结了各种吃法,也能分辨出不同人之间肉的味道了。
比如有异能的比没有异能的味道要鲜美,而年轻的要比年老的要可口,女子的要比男子的甘甜。动物和人相比味道又是一个样。异能不同的味道也略不同,比如水系的是虾肉味道的,而火系的有着如加了辣椒般刺激,土系的味道嚼起来像土豆,雷系的居然是牛肉味的,冰系的是薄荷味的。
可惜还没有吃过双系异能的,不知道混合起来又是什么味。
丛笙知道现在的自己估计和妖魔无异,要靠人肉过活。并且只能吃新鲜的,死了半小时后的他都咽不下去,味道像木头渣滓。曾经他也尝试过将活着的人肉取下冷藏起来,不过可惜味道也还是变了。幸好这半年里他还契约了一个空间异能的人类为他所用,起码他发现了空间异能者的空间里的时间是静止的,放进去什么样,拿出来还是什么样,于是有了随身冰箱的他日子也顺畅了起来,起码不愁饿肚子了。
他的样子也和刚刚转变为丧尸时不同,皮肤不再是青白,已经去掉了不像正常人的青,变为苍白了,就是那种营养不良宅了很久的白,起码和常人没大区别。只不过他的双眼瞳孔已经完全变不回去,还是一片血红,好在丛笙也不在意,就当带了个永久性的美瞳好了,挺合他丧尸大王的身份的,挺有份儿。
只是紫黑的嘴唇有点太摇滚丛笙不是很喜欢,不过他连永久加持了黑指甲油的手指甲都忍下了,对于唇色渐渐也就不再在意,看久了他也觉得挺好看的。
说起手指甲,丛笙除了不满意它的颜色,其他的附加能力却是很心水的。他的指甲现在坚硬的可以将钢板挠出约五毫米的刮痕,并且只要他抓伤的人类,一分钟内就能变成丧尸,可媲美一击毙命的黑曼巴了。他的看起来脆弱苍白的皮肤连子弹都打不穿,只有浅浅的弹痕。
简直不要太酷炫
这半年来他陆陆续续契约了十五名异能者,其中十名异能一级,两名二级,一名三级,两名四级,里面有几个还是主角们的心腹和重用的人。同时丛笙还在规划城里的丧尸时发现了二十来个已经进化出神智的丧尸,丛笙不知道自己的等级,但是他发现他的丧尸等级要高于他见过的所有丧尸甚至异能者,所以不用契约他就能命令控制等级比他低的丧尸。所以丛笙也不着急,他想等丧尸进化出更高级的智慧时再契约。只要他一直增强自己的实力,他就能压制这一城市的丧尸,这可是全国最大的城市。
城外几十里就是主角们建立的基地——光明基地,这半年来吸收了不少幸存的人类,大批的异能者也被光明基地的丰富物资和良好管理吸引。末世已经两年多了,主角如同书中的那样,一路高歌,遇神杀神,陈逸,谢文昊已经是当世强者的代名词。
无数还存活的人类纷纷向着光明基地涌去,期盼着它就像它的名字一样能给人们带来光明。
这个世界与以前的略有不同,最大的城市也是经济最繁华的城市。这个城市末世没来之前就已经有三千多万人口,所以末世后的丧尸数量也可想而知。哪怕已经消耗了不少,可是现在丛笙手底下掌控的仍有一千多万。
丛笙甚至打算等手底下那几个看好并着重培养的丧尸再进化一级就放到其他城市去帮他管理其他城市的丧尸。光想想未来的美好蓝图丛笙就激动不已。唯一的美中不足是丧尸们不是僵尸,它们的寿命太短暂,撑死了不过十年吧,这还是丛笙让手底下的科学家研究得出的美好数据,前提还是丧尸一直有肉吃。不然这个数据要减半。
至于手底下的科学家哪来的?简单。丛笙契约的人类不是白契约的,撬光明基地的墙角丛笙一点压力都没有,再说那些人也没有标明一定就是主角的。有句话说得好,人才,才是一切的根本。
契约普通人根本就不废什么精神力,就是异能者耗费多而已。丛笙虽然想统治所有的丧尸成为名副其实的丧尸皇,但是他也清楚,有些事还是需要理智清醒有智慧的人做比较合适。而丧尸们基本等于动物。所以他将为他办事的普通人圈养在他住的后院里。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震慑住那些满脑子只有吃的低级丧尸们,才能不让闻见香味的丧尸将他们吃掉。高级的只要警告一次就会知道那些‘食物’不能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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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得很好,下去吧。”
“是,主人。”
看着恭敬又谦顺的郑家伟,丛笙挥了挥手,示意他退下。早在两个月前丛笙就已经能正常说话了。
离他来这个末世已经过了半年,此时的丛笙再也不是刚来这个世界时的孑然一身又惶恐难安的他了。
为了生存,为了活下去,他连吃人都已经面不改色心不跳,甚至还总结了各种吃法,也能分辨出不同人之间肉的味道了。
比如有异能的比没有异能的味道要鲜美,而年轻的要比年老的要可口,女子的要比男子的甘甜。动物和人相比味道又是一个样。异能不同的味道也略不同,比如水系的是虾肉味道的,而火系的有着如加了辣椒般刺激,土系的味道嚼起来像土豆,雷系的居然是牛肉味的,冰系的是薄荷味的。
可惜还没有吃过双系异能的,不知道混合起来又是什么味。
丛笙知道现在的自己估计和妖魔无异,要靠人肉过活。并且只能吃新鲜的,死了半小时后的他都咽不下去,味道像木头渣滓。曾经他也尝试过将活着的人肉取下冷藏起来,不过可惜味道也还是变了。幸好这半年里他还契约了一个空间异能的人类为他所用,起码他发现了空间异能者的空间里的时间是静止的,放进去什么样,拿出来还是什么样,于是有了随身冰箱的他日子也顺畅了起来,起码不愁饿肚子了。
他的样子也和刚刚转变为丧尸时不同,皮肤不再是青白,已经去掉了不像正常人的青,变为苍白了,就是那种营养不良宅了很久的白,起码和常人没大区别。只不过他的双眼瞳孔已经完全变不回去,还是一片血红,好在丛笙也不在意,就当带了个永久性的美瞳好了,挺合他丧尸大王的身份的,挺有份儿。
只是紫黑的嘴唇有点太摇滚丛笙不是很喜欢,不过他连永久加持了黑指甲油的手指甲都忍下了,对于唇色渐渐也就不再在意,看久了他也觉得挺好看的。
说起手指甲,丛笙除了不满意它的颜色,其他的附加能力却是很心水的。他的指甲现在坚硬的可以将钢板挠出约五毫米的刮痕,并且只要他抓伤的人类,一分钟内就能变成丧尸,可媲美一击毙命的黑曼巴了。他的看起来脆弱苍白的皮肤连子弹都打不穿,只有浅浅的弹痕。
简直不要太酷炫
这半年来他陆陆续续契约了十五名异能者,其中十名异能一级,两名二级,一名三级,两名四级,里面有几个还是主角们的心腹和重用的人。同时丛笙还在规划城里的丧尸时发现了二十来个已经进化出神智的丧尸,丛笙不知道自己的等级,但是他发现他的丧尸等级要高于他见过的所有丧尸甚至异能者,所以不用契约他就能命令控制等级比他低的丧尸。所以丛笙也不着急,他想等丧尸进化出更高级的智慧时再契约。只要他一直增强自己的实力,他就能压制这一城市的丧尸,这可是全国最大的城市。
城外几十里就是主角们建立的基地——光明基地,这半年来吸收了不少幸存的人类,大批的异能者也被光明基地的丰富物资和良好管理吸引。末世已经两年多了,主角如同书中的那样,一路高歌,遇神杀神,陈逸,谢文昊已经是当世强者的代名词。
无数还存活的人类纷纷向着光明基地涌去,期盼着它就像它的名字一样能给人们带来光明。
这个世界与以前的略有不同,最大的城市也是经济最繁华的城市。这个城市末世没来之前就已经有三千多万人口,所以末世后的丧尸数量也可想而知。哪怕已经消耗了不少,可是现在丛笙手底下掌控的仍有一千多万。
丛笙甚至打算等手底下那几个看好并着重培养的丧尸再进化一级就放到其他城市去帮他管理其他城市的丧尸。光想想未来的美好蓝图丛笙就激动不已。唯一的美中不足是丧尸们不是僵尸,它们的寿命太短暂,撑死了不过十年吧,这还是丛笙让手底下的科学家研究得出的美好数据,前提还是丧尸一直有肉吃。不然这个数据要减半。
至于手底下的科学家哪来的?简单。丛笙契约的人类不是白契约的,撬光明基地的墙角丛笙一点压力都没有,再说那些人也没有标明一定就是主角的。有句话说得好,人才,才是一切的根本。
契约普通人根本就不废什么精神力,就是异能者耗费多而已。丛笙虽然想统治所有的丧尸成为名副其实的丧尸皇,但是他也清楚,有些事还是需要理智清醒有智慧的人做比较合适。而丧尸们基本等于动物。所以他将为他办事的普通人圈养在他住的后院里。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震慑住那些满脑子只有吃的低级丧尸们,才能不让闻见香味的丧尸将他们吃掉。高级的只要警告一次就会知道那些‘食物’不能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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