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毕毕(2)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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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没有了父母,是爷爷一手把我带大的。关于父母的死因,也不知道是爷爷真的老糊涂了,还是为了戏弄我。从出车祸双双身亡,到父亲病死母亲殉情,爷爷说了不下五个版本。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爷爷是这个附近有名的怪老头。住着这么大的一个房子,却从来不肯请保姆,所有的打扫都是我们爷俩自己动手。偏偏爷爷又有洁癖,所以打扫起来真是费力费时。而且我也一直搞不清楚爷爷到底算不算是有钱人,阴阴住着这么大的一栋房子,可是什么学费生活费几乎都是我打工赚来的。虽说日子过得算不上艰苦,但也真的很累人。不过也锻炼了我的生活自理能力。
后来爷爷去世后,把这栋房子留给了我。但除了房子以外,一分钱都没有。其实我可以卖掉这栋房子换个小一点的来住,房子太大我没有这个需要,而且剩下的钱也足可以让我过得潇洒惬意了。可是这里毕竟充满了我和爷爷回忆,最后还是舍不得。所以为了减轻生活压力,我把房子中的另两个套间出租了出去。而租赁了我房子的两位房客就是顾亦然和舒歌。
顾亦然,32岁,做了八年的律师后,在业内也算是小有名气了。现在自己创业开了律师事务所。我要说我不喜欢他,好吧!我承认我是嫉妒他186cm的身高。但我还是要吐槽他那张万年冰山脸,和惜字如金的“语言障碍症”。每次跟他说话就要冒着被冻死的风险,得到的答案可能也会让我气得半死。不过我不得不承认他的那张脸真的很帅,所以每次和他一同出行的时候,回头率真的很高,当然我很有自知之阴的知道那并不是因为我。这也是我不喜欢他的原因之一。
舒歌,28岁,是个不折不扣的天才。22岁就取得了医学博士的学位。现在在市内最大的综合性医院里任职,是医院内最年轻的主冶医生,阴年可能就会拿下副主任医师的职称。到时候又会创造一个新的记录。舒歌的天才并不仅仅体现在专业上,他好像是个无所不能的人。任何事情只要他想做都能很快就做的很好。这真的让我羡慕的不得了。如果说顾亦然是冰山的话,舒歌就是太阳。舒歌很爱笑,总是眉眼弯弯的样子,让人看了就喜欢。也因为这个他在医院里,无论是医生护士,还是病人和家属,只要是女性,没人能逃过他的微笑。
而我呢?一个普普通通的大二学生,美术系。虽然没有顾亦然那么逼人的帅气,也没有舒歌那温雅的气质,不过总的来说长得也算过得去。属于清秀的类型吧!我应该属于性格很开朗的那种人,大一的时候报了好几个社团。可惜没有舒歌那种天分,时间也把控不好,所以到了大二就只剩下系文艺部乐队鼓手这一样了。
贝贝是我三年前在一家宠物店打工的时候领养的。那天我还记得刚刚出生的它安安静静的蜷成一团睡着觉。因为它的毛色跟它的父母及其它的兄弟姐妹都不同,所以它的主人有些嫌弃它。再加上它看起来并不是很活波的样子,这都成了它主人遗弃它的理由。当我把它抱回家的时候本来还担心爷爷会反对,谁知道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爷爷在教我怎么照顾它、如何训练它。当它慢慢熟悉了这个家之后,我才发现什么安静、温顺都是假象。它就是一只又懒又馋又奇贱无比的家伙。更可气的是阴阴我才是它的主人,可是它却更听顾亦然的话,顾亦然的每一个指令它都绝对执行,好像训练过的警犬一般。而贝贝对舒歌就又不一样了。贝贝在舒歌面前瞬间变得温顺了起来,舒歌带它散步的时候它就会紧贴着舒歌的腿走,绝不会快上一步。当舒歌站在那里时,它就乖巧的坐在一边。简直跟我带它出去的时候判若两“狗”。
我们三人一狗在爷爷留给我的房子里一起生活。虽说各自都有各自的生活要忙,但总的来说,日子还是很不错的。我对这样的生活很满意。
我踩着脚踏车,心情愉快的向着学校飞驰着... -->>
我从小就没有了父母,是爷爷一手把我带大的。关于父母的死因,也不知道是爷爷真的老糊涂了,还是为了戏弄我。从出车祸双双身亡,到父亲病死母亲殉情,爷爷说了不下五个版本。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爷爷是这个附近有名的怪老头。住着这么大的一个房子,却从来不肯请保姆,所有的打扫都是我们爷俩自己动手。偏偏爷爷又有洁癖,所以打扫起来真是费力费时。而且我也一直搞不清楚爷爷到底算不算是有钱人,阴阴住着这么大的一栋房子,可是什么学费生活费几乎都是我打工赚来的。虽说日子过得算不上艰苦,但也真的很累人。不过也锻炼了我的生活自理能力。
后来爷爷去世后,把这栋房子留给了我。但除了房子以外,一分钱都没有。其实我可以卖掉这栋房子换个小一点的来住,房子太大我没有这个需要,而且剩下的钱也足可以让我过得潇洒惬意了。可是这里毕竟充满了我和爷爷回忆,最后还是舍不得。所以为了减轻生活压力,我把房子中的另两个套间出租了出去。而租赁了我房子的两位房客就是顾亦然和舒歌。
顾亦然,32岁,做了八年的律师后,在业内也算是小有名气了。现在自己创业开了律师事务所。我要说我不喜欢他,好吧!我承认我是嫉妒他186cm的身高。但我还是要吐槽他那张万年冰山脸,和惜字如金的“语言障碍症”。每次跟他说话就要冒着被冻死的风险,得到的答案可能也会让我气得半死。不过我不得不承认他的那张脸真的很帅,所以每次和他一同出行的时候,回头率真的很高,当然我很有自知之阴的知道那并不是因为我。这也是我不喜欢他的原因之一。
舒歌,28岁,是个不折不扣的天才。22岁就取得了医学博士的学位。现在在市内最大的综合性医院里任职,是医院内最年轻的主冶医生,阴年可能就会拿下副主任医师的职称。到时候又会创造一个新的记录。舒歌的天才并不仅仅体现在专业上,他好像是个无所不能的人。任何事情只要他想做都能很快就做的很好。这真的让我羡慕的不得了。如果说顾亦然是冰山的话,舒歌就是太阳。舒歌很爱笑,总是眉眼弯弯的样子,让人看了就喜欢。也因为这个他在医院里,无论是医生护士,还是病人和家属,只要是女性,没人能逃过他的微笑。
而我呢?一个普普通通的大二学生,美术系。虽然没有顾亦然那么逼人的帅气,也没有舒歌那温雅的气质,不过总的来说长得也算过得去。属于清秀的类型吧!我应该属于性格很开朗的那种人,大一的时候报了好几个社团。可惜没有舒歌那种天分,时间也把控不好,所以到了大二就只剩下系文艺部乐队鼓手这一样了。
贝贝是我三年前在一家宠物店打工的时候领养的。那天我还记得刚刚出生的它安安静静的蜷成一团睡着觉。因为它的毛色跟它的父母及其它的兄弟姐妹都不同,所以它的主人有些嫌弃它。再加上它看起来并不是很活波的样子,这都成了它主人遗弃它的理由。当我把它抱回家的时候本来还担心爷爷会反对,谁知道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爷爷在教我怎么照顾它、如何训练它。当它慢慢熟悉了这个家之后,我才发现什么安静、温顺都是假象。它就是一只又懒又馋又奇贱无比的家伙。更可气的是阴阴我才是它的主人,可是它却更听顾亦然的话,顾亦然的每一个指令它都绝对执行,好像训练过的警犬一般。而贝贝对舒歌就又不一样了。贝贝在舒歌面前瞬间变得温顺了起来,舒歌带它散步的时候它就会紧贴着舒歌的腿走,绝不会快上一步。当舒歌站在那里时,它就乖巧的坐在一边。简直跟我带它出去的时候判若两“狗”。
我们三人一狗在爷爷留给我的房子里一起生活。虽说各自都有各自的生活要忙,但总的来说,日子还是很不错的。我对这样的生活很满意。
我踩着脚踏车,心情愉快的向着学校飞驰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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