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小说网 www.byxs.net,听说竹马青梅是绝配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说完盯着我看了半晌,单手握拳置于嘴边,眼里都是戏谑的笑意。
我摸摸头发,顿时气急,一肘子撞在他胸口,进了洗手间。
然后听到背后传来他的笑声,“别啊,挺好看的,跟鸡毛掸子似的,真的!”
吃饭之前大家纷纷把准备的礼物拿了出来,小曼姐送了一对精美的耳坠,在闪烁的灯火下泛着幽绿的光,十足的贵气。
陈阿姨口中直说着破费了,但是人人都看得出,她对这个礼物实在是喜欢得紧。
一时间,我就觉得自己的礼物实在是有些寒酸。
“阿姨怎么跟我还这么客气,我从小到大,不知让您操了多少心呢!”小曼姐得体得笑笑,声音温柔似水,与窗外的雨声对比分明,相得益彰。
陈阿姨愈发笑得会心了,“小曼这次回来发展,不走了吧?”
“嗯,”小曼姐点点头,对我们笑笑,“这不根都在这里么?当然还得回来慢慢成长发芽。外面好是好,到底不是家。”
“那敢情好。”陈阿姨拍拍小曼姐的手,笑容愈发慈爱可掬,“说到家,心里有没有喜欢的人?早点把事办了,那才真正叫有家……”
“妈,”林溪看看小曼姐,突然打断陈阿姨的话,一双桃花眼里光华流转,如古潭幽井,让人一眼望不到底,嘴角的笑意极尽温暖,丝毫没有以往轻佻邪佞的模样,“儿子也给您备了大礼,你就不想看看?”
小曼姐低眉浅笑,我分明看到她的脸颊,在林溪那一眼扫过去时,霎时红云密布。
再看看林溪那迫不及待解围救困的样子,突然间,我便好像明白了什么。
我怎么会以为他们吵架了呢?小曼姐这次回来,应该就是为着林溪而来的吧!只是中学时候太小,所以要藏着掖着不让叔叔阿姨知道,可是现在,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又是为何这样遮遮掩掩?
“一一,你的礼物呢?怎么还不拿出来?”林溪把话转到我这儿时,我正沉溺于自己的思绪里,一时竟然忘了反应。
“这孩子,怎么还急着要礼物的!”陈阿姨嗔了林溪一声,对我慈爱地笑笑,“我们一一就算没准备礼物也没什么,能让林溪这小子花费心思来亲手给阿姨做个相册,就已经是阿姨收到的最好的礼物了。”
林溪笑了,“妈,话可不能这么说,一一为了这个礼物可是准备了好多天呢,你不想收也不能不让人家送呀,不然一一得多伤心,你说是吧,一一?”
我只好点头将礼物奉上,“礼轻情意重,只希望阿姨别嫌弃。”
“这孩子,阿姨怎么会嫌弃呢!”陈阿姨笑着从我手中把那素雅的钱包拿在手里,柔和的笑容突然间便有些夸张,“呀!一一,这是你自己做的呀!瞧这支剑兰,绣的真好。花了不少时间吧!真是难为你了。”
“阿姨喜欢的话,赶明儿我再给您绣一束。”看着陈阿姨抚摸着那束剑兰花,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我不由得有些欣喜。我冲阿姨笑笑,俨然一副行家的样子,得意得不得了。
然后林溪的笑声就撞到了我的耳朵里。
碍于大家都在,我不好意思冲他发作,只好偷偷瞪了他一眼,然后安安分分地吃饭。
一时觥筹交错,其乐融融。
饭后我看到林溪和小曼姐在阳台上站着,姿态随意悠然,不知在说些什么。窗外的夜色很浓,我只能看到他们的背影,分外温馨,又分外凄凉。
这就是我与小曼姐的区别,林溪与小曼姐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一副温润如玉的样子,言辞得当,举止得体,从来没舍得捉弄小曼姐过。而我,不是被捉弄,就是被嫌弃。
在他的心里,我永远是那个笨笨的小丫头,永远是那个长不大的程一一。
可我明明,已经二十三岁了。
我想,我要加紧我的相亲计划了。
☆、第13章一不小心撞上你
其实我早知道他们已经在一起,早知道他们可能永远都会在一起,可是永远那么远,我偶尔会恶毒地想,在这个通往永远的过程中,也许会生什么变故。可是现下看来,这个永远便是永远了,再不会有什么变故了。
以前苏晴曾不止一次取笑过我,说我有个青梅竹马的林哥哥,两小无猜,从无嫌隙。
可是青梅竹马这个词,真的不是谁都用得起的。
我有一个林哥哥,从小为我保驾护航,免我孤苦,免我忧虑。可是,我还有一个林哥哥,从小,就打心底里瞧不起我。
“小魔女,你就不会小心点,不是昨天磕着了,就是今天拌着了,你脚底下是抹了油吗?”
“啧啧,小一一,你确定你剪的是素心兰,不是霸王花?”
“程二呀程二,你什么时候能学学小曼,有点女孩子的样子,怎么整天没头没脑、傻里傻气的。”
“笨蛋,这个题都不懂吗?你是没动脑子还是压根没脑子啊。”
“小丫头,你再这样下去肯定找不到男朋友的。”
“嗯,长得丑不是你的错。”
如此种种,皆是出自林溪之口。
有人说,我脸皮太厚,百毒不侵。
其实又没有金刚不坏之身,谁能刀剑不入、百毒不侵呢?不过是装出一副我不在乎的样子,来掩饰心底的自卑罢了。
虽然,林溪也曾经这样把我介绍给他的同伴——“这是我妹妹,以后要是看到谁在学校欺负她了,一定得替她欺负回来。”
又这样向我的同伴扬言,“我妹妹比你们年龄小,你们可得让着她点。要是谁敢欺负她的话,可别怪我以大欺小。”
然而纵是这样,我还是觉得,自己没少受人欺负。
毕竟,论起杀伤力来,外人的百般羞辱,也抵不上他的一句玩笑话。
总之我的林哥哥,并不算得上是我的青梅竹马。电视里的青梅竹马,就算最后没能修成正果,至少也是彼此相爱的。而我们,我们之间隔着千山万水,还有一千八百个日夜。我们既不相爱,又不可能在一起。
林溪与小曼姐,那才是青梅竹马,妙偶天成,金童玉女,天作之合。一个是房地产公司的部门经理,一个是刚刚进修回来的建筑设计师。一个玉树临风,一个窈窕可人。一个向来对对方赞美不已,一个自小便已把芳心暗许。
当真是天时地利人和样样不差,只缺个合适的时机,天气晴朗,五行顺畅,宜家宜室宜嫁娶。
只是从此以后,我便真的是一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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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盯着我看了半晌,单手握拳置于嘴边,眼里都是戏谑的笑意。
我摸摸头发,顿时气急,一肘子撞在他胸口,进了洗手间。
然后听到背后传来他的笑声,“别啊,挺好看的,跟鸡毛掸子似的,真的!”
吃饭之前大家纷纷把准备的礼物拿了出来,小曼姐送了一对精美的耳坠,在闪烁的灯火下泛着幽绿的光,十足的贵气。
陈阿姨口中直说着破费了,但是人人都看得出,她对这个礼物实在是喜欢得紧。
一时间,我就觉得自己的礼物实在是有些寒酸。
“阿姨怎么跟我还这么客气,我从小到大,不知让您操了多少心呢!”小曼姐得体得笑笑,声音温柔似水,与窗外的雨声对比分明,相得益彰。
陈阿姨愈发笑得会心了,“小曼这次回来发展,不走了吧?”
“嗯,”小曼姐点点头,对我们笑笑,“这不根都在这里么?当然还得回来慢慢成长发芽。外面好是好,到底不是家。”
“那敢情好。”陈阿姨拍拍小曼姐的手,笑容愈发慈爱可掬,“说到家,心里有没有喜欢的人?早点把事办了,那才真正叫有家……”
“妈,”林溪看看小曼姐,突然打断陈阿姨的话,一双桃花眼里光华流转,如古潭幽井,让人一眼望不到底,嘴角的笑意极尽温暖,丝毫没有以往轻佻邪佞的模样,“儿子也给您备了大礼,你就不想看看?”
小曼姐低眉浅笑,我分明看到她的脸颊,在林溪那一眼扫过去时,霎时红云密布。
再看看林溪那迫不及待解围救困的样子,突然间,我便好像明白了什么。
我怎么会以为他们吵架了呢?小曼姐这次回来,应该就是为着林溪而来的吧!只是中学时候太小,所以要藏着掖着不让叔叔阿姨知道,可是现在,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又是为何这样遮遮掩掩?
“一一,你的礼物呢?怎么还不拿出来?”林溪把话转到我这儿时,我正沉溺于自己的思绪里,一时竟然忘了反应。
“这孩子,怎么还急着要礼物的!”陈阿姨嗔了林溪一声,对我慈爱地笑笑,“我们一一就算没准备礼物也没什么,能让林溪这小子花费心思来亲手给阿姨做个相册,就已经是阿姨收到的最好的礼物了。”
林溪笑了,“妈,话可不能这么说,一一为了这个礼物可是准备了好多天呢,你不想收也不能不让人家送呀,不然一一得多伤心,你说是吧,一一?”
我只好点头将礼物奉上,“礼轻情意重,只希望阿姨别嫌弃。”
“这孩子,阿姨怎么会嫌弃呢!”陈阿姨笑着从我手中把那素雅的钱包拿在手里,柔和的笑容突然间便有些夸张,“呀!一一,这是你自己做的呀!瞧这支剑兰,绣的真好。花了不少时间吧!真是难为你了。”
“阿姨喜欢的话,赶明儿我再给您绣一束。”看着陈阿姨抚摸着那束剑兰花,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我不由得有些欣喜。我冲阿姨笑笑,俨然一副行家的样子,得意得不得了。
然后林溪的笑声就撞到了我的耳朵里。
碍于大家都在,我不好意思冲他发作,只好偷偷瞪了他一眼,然后安安分分地吃饭。
一时觥筹交错,其乐融融。
饭后我看到林溪和小曼姐在阳台上站着,姿态随意悠然,不知在说些什么。窗外的夜色很浓,我只能看到他们的背影,分外温馨,又分外凄凉。
这就是我与小曼姐的区别,林溪与小曼姐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一副温润如玉的样子,言辞得当,举止得体,从来没舍得捉弄小曼姐过。而我,不是被捉弄,就是被嫌弃。
在他的心里,我永远是那个笨笨的小丫头,永远是那个长不大的程一一。
可我明明,已经二十三岁了。
我想,我要加紧我的相亲计划了。
☆、第13章一不小心撞上你
其实我早知道他们已经在一起,早知道他们可能永远都会在一起,可是永远那么远,我偶尔会恶毒地想,在这个通往永远的过程中,也许会生什么变故。可是现下看来,这个永远便是永远了,再不会有什么变故了。
以前苏晴曾不止一次取笑过我,说我有个青梅竹马的林哥哥,两小无猜,从无嫌隙。
可是青梅竹马这个词,真的不是谁都用得起的。
我有一个林哥哥,从小为我保驾护航,免我孤苦,免我忧虑。可是,我还有一个林哥哥,从小,就打心底里瞧不起我。
“小魔女,你就不会小心点,不是昨天磕着了,就是今天拌着了,你脚底下是抹了油吗?”
“啧啧,小一一,你确定你剪的是素心兰,不是霸王花?”
“程二呀程二,你什么时候能学学小曼,有点女孩子的样子,怎么整天没头没脑、傻里傻气的。”
“笨蛋,这个题都不懂吗?你是没动脑子还是压根没脑子啊。”
“小丫头,你再这样下去肯定找不到男朋友的。”
“嗯,长得丑不是你的错。”
如此种种,皆是出自林溪之口。
有人说,我脸皮太厚,百毒不侵。
其实又没有金刚不坏之身,谁能刀剑不入、百毒不侵呢?不过是装出一副我不在乎的样子,来掩饰心底的自卑罢了。
虽然,林溪也曾经这样把我介绍给他的同伴——“这是我妹妹,以后要是看到谁在学校欺负她了,一定得替她欺负回来。”
又这样向我的同伴扬言,“我妹妹比你们年龄小,你们可得让着她点。要是谁敢欺负她的话,可别怪我以大欺小。”
然而纵是这样,我还是觉得,自己没少受人欺负。
毕竟,论起杀伤力来,外人的百般羞辱,也抵不上他的一句玩笑话。
总之我的林哥哥,并不算得上是我的青梅竹马。电视里的青梅竹马,就算最后没能修成正果,至少也是彼此相爱的。而我们,我们之间隔着千山万水,还有一千八百个日夜。我们既不相爱,又不可能在一起。
林溪与小曼姐,那才是青梅竹马,妙偶天成,金童玉女,天作之合。一个是房地产公司的部门经理,一个是刚刚进修回来的建筑设计师。一个玉树临风,一个窈窕可人。一个向来对对方赞美不已,一个自小便已把芳心暗许。
当真是天时地利人和样样不差,只缺个合适的时机,天气晴朗,五行顺畅,宜家宜室宜嫁娶。
只是从此以后,我便真的是一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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