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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瓜追问起霍明珠到底在做什么。
霍明珠不能告诉哈密瓜“我这边是1990年”,只能含含糊糊地搬出原来的借口:“作业……”
哈密瓜说:“你这老师还真是奇葩,净给你出这种奇怪的作业。不过你真的太牛了,居然能把话题炒到这种热度。”
霍明珠说:“因为大家都特别好心!”
哈密瓜可不觉得大伙有多么热心,平时遇到什么事大部分人都是袖手旁观、坐视不管的。
也许因为这家伙太认真,所以其他人不小心跟着认真起来了吧?
哈密瓜刷到第三页,帖子里的人已经被霍明珠补充的“商品图”震得不轻。有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开始发起了感慨:“一九九零年啊,我才十五岁,现在都四十了……”
“想当年”是一种群发性传染病,一有人起了头,整页都开始跟着回忆。
人气越来越高,楼盖得越来越快,后来进来的围观群众看到最后,忍不住留言说:“没想到我居然看得眼泪都掉下来了,良心贴啊!!!”
哈密瓜也看得感慨不已,他对霍明珠说:“1990年我还没出生呢。你要是真在1990年就好了,过几年可以帮我去看看小时候的‘我’,我小时候没交到过朋友,天天盼着有人能陪我玩……”
霍明珠看得替哈密瓜心酸,可她琢磨了这么久,隐约知道哈密瓜所在的2015年和她这边将迎来的2015年是不同的,哈密瓜在她这个时代也许并不存在。
霍明珠只能说:“我去不了。”
哈密瓜哈哈一笑:“我开玩笑的,你怎么可能在1990年!”他在翻了翻那一页页的“想当年”,忽然明白了这个话题能引起热议的原因。霍明珠言语之间表现得那么诚恳,帖子又那么有诚意,看完之后大家不知不觉就被她带进了一种近乎真实的气氛里。
那是许多人经历过的年代啊!对他们来说,那可能是他们的幼年、可能是他们的少年——甚至可能是他们的中年——比如有个老人说:“你真的能在1990年开超市吗?那应该也能寄信吧?假如我给你出的主意赚了钱,帮我写一封信给我老伴。其实早就想写了,就是一直不好意思写,结果拖啊拖,拖到我写出来的时候她已经收不到了……”
哈密瓜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红了眼,眼泪哗哗地掉。
这世上果然是好人占多数、好事占多数。
即使这些话语里有再多遗憾和痛苦,终归还是起源于爱和怀念。
哈密瓜擦干眼泪夸霍明珠:“你这作业做得可真牛逼,你老师不给你满分的话大伙都不答应!”
霍明珠本来只是想借鉴借鉴二十五年后的“先进经验”,话题会这么热闹也是远远出乎她的意料。哈密瓜看到的那些内容她都看到了,对于一个只有十五六岁、和这些人像个了二十五年的女孩来说,这些话里面蕴含感情是她还不能彻底领会的。
霍明珠快速将可参考的意见和照片归类完毕,又把那些“拜托你帮我”之类的留言建档存好。即使这边不一定有他们口中说的人或地点,真有机会的话她还是会帮他们把事情办了——反正都是说句话寄封信之类的要求。
忙完之后,霍明珠伸了个懒腰,赤脚走到窗前拉开窗帘。
午后的阳光从窗外照进来,洒落一地碎金。
今天天气格外好!
第34章我不会偷懒的
维斯利在常岭做客的第三天,遇上了生命中最大的挫折。
他的表白还没说出口,立刻遭遇了滑铁卢。
维斯利对长相甜美的霍明珠很有好感,从他那“华国沃尔玛”的评价就知道了,他心中对霍定国十分敬慕。从前他对霍婧婧喜欢是喜欢,却总不敢太接近,霍明珠就不一样了,霍明珠看起来乖乖巧巧,像只软萌可爱的小动物。维斯利本身也是“小动物”型,他对霍明珠难免产生了“小动物惜小动物”的喜爱之情,尤其是在吃过霍明珠做的饭菜之后,维斯利更坚定了这份突如其来的“爱恋”。
维斯利揣着内心的小苗苗,忐忑不安地酝酿了一整天,终于鼓起勇气约霍明珠出去散步。
霍彦对此十分警惕。
作为一个标准的护妹狂人,霍彦对于接近霍明珠的异性有着天生的监测雷达。霍明珠显然一无所查,她才十五岁,在感情方面还懵懵懂懂,以前她为了关逸和别人针锋相对,根本就像小孩子对玩具的独占欲那样单纯。
维斯利的借口找得很好:“我很喜欢华国的文化,想选购一些华语学习工具书。”
霍彦说:“呵呵,我陪你去吧。这个我熟悉,明珠不熟。”
维斯利:“……”
霍明珠压根不明白霍彦和维斯利之间的暗涌。她说:“我也该去买一批新书了,一起去吧!”
维斯利首战告败。
维斯利有着美洲人的不折不挠。他羞涩一笑:“好啊!”
霍彦决定把维斯利拉进黑名单。
三人一出门,迎面撞上信步走来的关逸。关逸牵着只棕色的大狗,足足有半人高,身长快一米五。霍明珠吓了一跳,接着又惊又喜地说:“你把将军带过来了!”
关逸“嗯”地一声,饶有兴味地打量着旁边的维斯利。
霍明珠哪有心思注意关逸在看谁,她扑上去把大狗抱住,亲热地和它蹭啊蹭。“将军”看起来有点无奈,侧开脑袋让她抱个够本,末了才甩甩尾巴,以示还记得她这个烦人的家伙。
霍明珠说:“将军,爷爷还好吗?”
将军转回头来,舔了舔霍明珠的手背。
霍明珠这才满足地问关逸:“你怎么把将军讨来的?爷爷肯吗?”
听到霍明珠习惯性地喊关老爷子“爷爷”,关逸几不可见地微微勾唇。关老爷子自然是不肯放爱犬的,不过他危言耸听地说“你再不让将军去牺牲一下色相,霍明珠就要跑了”,关老爷子才忍痛割爱把将军送过来。
霍明珠经过年前那番折腾,早已将回首都这件事视若蛇蝎,他不能一下子把人逮回首都,只能慢慢让霍明珠想起从前的好来。这样慢是慢了点,但闹成这样终归是因为他有欠考虑,用点心弥补一下是应该的。
关逸说:“我下棋赢了他,他愿赌服输,只能把将军给我带来。”他微微一笑,“你要是想它了,可以过来陪它散散步,张婶也过来了,她挺想念你的。”
张婶在霍明珠心里的级别比古叔高很多,因为张婶厨艺很好,人又和气,霍明珠可喜欢她了!
霍明珠马上败下阵来:“好!我买完书就过去!”
关逸和霍明珠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礼数周全地问霍彦和维斯利:“你们要去买书?这位是……?”
维斯利从关逸出现开始就一直注意着他和霍明珠的往来,雄性的本能让... -->>
哈密瓜追问起霍明珠到底在做什么。
霍明珠不能告诉哈密瓜“我这边是1990年”,只能含含糊糊地搬出原来的借口:“作业……”
哈密瓜说:“你这老师还真是奇葩,净给你出这种奇怪的作业。不过你真的太牛了,居然能把话题炒到这种热度。”
霍明珠说:“因为大家都特别好心!”
哈密瓜可不觉得大伙有多么热心,平时遇到什么事大部分人都是袖手旁观、坐视不管的。
也许因为这家伙太认真,所以其他人不小心跟着认真起来了吧?
哈密瓜刷到第三页,帖子里的人已经被霍明珠补充的“商品图”震得不轻。有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开始发起了感慨:“一九九零年啊,我才十五岁,现在都四十了……”
“想当年”是一种群发性传染病,一有人起了头,整页都开始跟着回忆。
人气越来越高,楼盖得越来越快,后来进来的围观群众看到最后,忍不住留言说:“没想到我居然看得眼泪都掉下来了,良心贴啊!!!”
哈密瓜也看得感慨不已,他对霍明珠说:“1990年我还没出生呢。你要是真在1990年就好了,过几年可以帮我去看看小时候的‘我’,我小时候没交到过朋友,天天盼着有人能陪我玩……”
霍明珠看得替哈密瓜心酸,可她琢磨了这么久,隐约知道哈密瓜所在的2015年和她这边将迎来的2015年是不同的,哈密瓜在她这个时代也许并不存在。
霍明珠只能说:“我去不了。”
哈密瓜哈哈一笑:“我开玩笑的,你怎么可能在1990年!”他在翻了翻那一页页的“想当年”,忽然明白了这个话题能引起热议的原因。霍明珠言语之间表现得那么诚恳,帖子又那么有诚意,看完之后大家不知不觉就被她带进了一种近乎真实的气氛里。
那是许多人经历过的年代啊!对他们来说,那可能是他们的幼年、可能是他们的少年——甚至可能是他们的中年——比如有个老人说:“你真的能在1990年开超市吗?那应该也能寄信吧?假如我给你出的主意赚了钱,帮我写一封信给我老伴。其实早就想写了,就是一直不好意思写,结果拖啊拖,拖到我写出来的时候她已经收不到了……”
哈密瓜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红了眼,眼泪哗哗地掉。
这世上果然是好人占多数、好事占多数。
即使这些话语里有再多遗憾和痛苦,终归还是起源于爱和怀念。
哈密瓜擦干眼泪夸霍明珠:“你这作业做得可真牛逼,你老师不给你满分的话大伙都不答应!”
霍明珠本来只是想借鉴借鉴二十五年后的“先进经验”,话题会这么热闹也是远远出乎她的意料。哈密瓜看到的那些内容她都看到了,对于一个只有十五六岁、和这些人像个了二十五年的女孩来说,这些话里面蕴含感情是她还不能彻底领会的。
霍明珠快速将可参考的意见和照片归类完毕,又把那些“拜托你帮我”之类的留言建档存好。即使这边不一定有他们口中说的人或地点,真有机会的话她还是会帮他们把事情办了——反正都是说句话寄封信之类的要求。
忙完之后,霍明珠伸了个懒腰,赤脚走到窗前拉开窗帘。
午后的阳光从窗外照进来,洒落一地碎金。
今天天气格外好!
第34章我不会偷懒的
维斯利在常岭做客的第三天,遇上了生命中最大的挫折。
他的表白还没说出口,立刻遭遇了滑铁卢。
维斯利对长相甜美的霍明珠很有好感,从他那“华国沃尔玛”的评价就知道了,他心中对霍定国十分敬慕。从前他对霍婧婧喜欢是喜欢,却总不敢太接近,霍明珠就不一样了,霍明珠看起来乖乖巧巧,像只软萌可爱的小动物。维斯利本身也是“小动物”型,他对霍明珠难免产生了“小动物惜小动物”的喜爱之情,尤其是在吃过霍明珠做的饭菜之后,维斯利更坚定了这份突如其来的“爱恋”。
维斯利揣着内心的小苗苗,忐忑不安地酝酿了一整天,终于鼓起勇气约霍明珠出去散步。
霍彦对此十分警惕。
作为一个标准的护妹狂人,霍彦对于接近霍明珠的异性有着天生的监测雷达。霍明珠显然一无所查,她才十五岁,在感情方面还懵懵懂懂,以前她为了关逸和别人针锋相对,根本就像小孩子对玩具的独占欲那样单纯。
维斯利的借口找得很好:“我很喜欢华国的文化,想选购一些华语学习工具书。”
霍彦说:“呵呵,我陪你去吧。这个我熟悉,明珠不熟。”
维斯利:“……”
霍明珠压根不明白霍彦和维斯利之间的暗涌。她说:“我也该去买一批新书了,一起去吧!”
维斯利首战告败。
维斯利有着美洲人的不折不挠。他羞涩一笑:“好啊!”
霍彦决定把维斯利拉进黑名单。
三人一出门,迎面撞上信步走来的关逸。关逸牵着只棕色的大狗,足足有半人高,身长快一米五。霍明珠吓了一跳,接着又惊又喜地说:“你把将军带过来了!”
关逸“嗯”地一声,饶有兴味地打量着旁边的维斯利。
霍明珠哪有心思注意关逸在看谁,她扑上去把大狗抱住,亲热地和它蹭啊蹭。“将军”看起来有点无奈,侧开脑袋让她抱个够本,末了才甩甩尾巴,以示还记得她这个烦人的家伙。
霍明珠说:“将军,爷爷还好吗?”
将军转回头来,舔了舔霍明珠的手背。
霍明珠这才满足地问关逸:“你怎么把将军讨来的?爷爷肯吗?”
听到霍明珠习惯性地喊关老爷子“爷爷”,关逸几不可见地微微勾唇。关老爷子自然是不肯放爱犬的,不过他危言耸听地说“你再不让将军去牺牲一下色相,霍明珠就要跑了”,关老爷子才忍痛割爱把将军送过来。
霍明珠经过年前那番折腾,早已将回首都这件事视若蛇蝎,他不能一下子把人逮回首都,只能慢慢让霍明珠想起从前的好来。这样慢是慢了点,但闹成这样终归是因为他有欠考虑,用点心弥补一下是应该的。
关逸说:“我下棋赢了他,他愿赌服输,只能把将军给我带来。”他微微一笑,“你要是想它了,可以过来陪它散散步,张婶也过来了,她挺想念你的。”
张婶在霍明珠心里的级别比古叔高很多,因为张婶厨艺很好,人又和气,霍明珠可喜欢她了!
霍明珠马上败下阵来:“好!我买完书就过去!”
关逸和霍明珠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礼数周全地问霍彦和维斯利:“你们要去买书?这位是……?”
维斯利从关逸出现开始就一直注意着他和霍明珠的往来,雄性的本能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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