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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新浪娱乐砸出一条题为张学友携许慧欣共赚千万代言老搭档够默契,文中说:继去年凭舞台剧雪狼湖风靡全国后,近日张学友获某品牌的可乐公司看中,以近八位数字酬金,邀任旗下品牌的中国区代言人。
看罢,让我委实咋舌,随之是羡慕,然后是妒忌,最后是疑惑;前面三个的状况,恐怕大多数人都跟我一般,至于最后一个情况,估计也是见仁见智的,但我的“仁”和“智”不说不写,就跟喉咙卡了个鱼刺一样,不吐不快。
每天的疑惑都有的,只是大小而已;小疑惑多了,也许也就不放在心上,但疑惑大的话,只要不手出来、弄明白了,无论何时,想想都会堵得慌,耿耿于怀。张学友这条新闻无疑就是后者:据知张学友的八位数字广告酬金,连同广告宣传费,一共高达两亿人民币(文中说的)!
这组天文数字,仅仅是个数字游戏都够惊人的,更何况是白花花的银子,你说,搁在谁头上不心动呢?不要说是一般老百姓就是中国的八个亿人口,一辈子不吃不喝,恐怕都难以攥得这么一大笔;就是搁在演艺圈里,估计都很多艺人对之摩拳擦掌、咬牙切齿的。
书归正传,拍个广告如此高价,价值体现在哪儿?张学友又“何德何能”斩获“暴利”价值又在哪儿?面对如此高价,商家又凭啥如此“爽快”、“欣然”应允呢,其目的价值又在哪儿?商家愿意付、张学友乐意拍,对于这笔巨款,会不会直接或间接“转移”在消费者身上呢,来个“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真是这样,张学友这笔巨款,不就在广大消费者身上“攫取”的呢?种种的可能,种种的猜测,都难以说明“千万代言”的价值在哪儿,依稀能让人估摸到的就是:明星的“暴富”不是个别的,更不是偶然的!
这是个明星效应的时代,大概没谁会怀疑,也没谁会说三道四,因为明星本身就是一种品牌、一种响应、一种噱头;但值得让人疑惑的,莫过于就是:同样是明星,代个言的经费差别咋就那么大呢?
据一篇报道说的:在演艺圈、体育界,很多明星进军广告代言领域,就是冲着高额的代言费而来的,更有很多明星不惜抛头露面代言虚假广告。据了解,一般内地一线著名演员的产品代言费用一年在300万元左右,著名体育明星的代言费一年也在300万至400万元。
据另一条报道说的:依靠一部大长今红遍亚洲的韩国演员李英爱这次再创新高,以高达八位数的酬劳成为了农夫山泉公司茶饮品的代言,更吸引了全国上百家媒体的争相报道,创造了万人空巷的场面。
两相比较,差别之处一目了然;数字是最好说明问题所在,尤其在演艺圈里头,谁吃香谁喝辣,谁垃圾谁三流,不用人多嘴都显而易见的!
有时,金钱的多少,能说明一个人的富贫程度;撂在明星代言产品费用几多这一层上,依然能看出不同明星的不同造势、身价、影响力等等,至于值不值得的问题,看法和说法都是因人而异,公理婆理一大堆的,其实归根到底就是:商家愿打明星愿挨或是明星愿打商家愿挨,其它的反而是多余的。
话题又转回到张学友身上;既然商家愿意招这个“打”或“挨”那么张学友的“自身价值”是显而易见的,也是值得商家肯定和认可的,不然谁愿意拿那么多钱出来糟蹋。再则说了,凭借张学友今时今日的地位和名声,估计也能承担起这个天文数字的“重量”吧;是呀,没有金刚钻,谁敢揽瓷器活?!
不过,苦恼的是,我写到这个地步,依然想不出或说服不了自己:这笔巨款,就真的落在商家头上,真的让商家“大出血”就真的不会变相地“羊毛出在羊身上”!
今日,新浪娱乐砸出一条题为张学友携许慧欣共赚千万代言老搭档够默契,文中说:继去年凭舞台剧雪狼湖风靡全国后,近日张学友获某品牌的可乐公司看中,以近八位数字酬金,邀任旗下品牌的中国区代言人。
看罢,让我委实咋舌,随之是羡慕,然后是妒忌,最后是疑惑;前面三个的状况,恐怕大多数人都跟我一般,至于最后一个情况,估计也是见仁见智的,但我的“仁”和“智”不说不写,就跟喉咙卡了个鱼刺一样,不吐不快。
每天的疑惑都有的,只是大小而已;小疑惑多了,也许也就不放在心上,但疑惑大的话,只要不手出来、弄明白了,无论何时,想想都会堵得慌,耿耿于怀。张学友这条新闻无疑就是后者:据知张学友的八位数字广告酬金,连同广告宣传费,一共高达两亿人民币(文中说的)!
这组天文数字,仅仅是个数字游戏都够惊人的,更何况是白花花的银子,你说,搁在谁头上不心动呢?不要说是一般老百姓就是中国的八个亿人口,一辈子不吃不喝,恐怕都难以攥得这么一大笔;就是搁在演艺圈里,估计都很多艺人对之摩拳擦掌、咬牙切齿的。
书归正传,拍个广告如此高价,价值体现在哪儿?张学友又“何德何能”斩获“暴利”价值又在哪儿?面对如此高价,商家又凭啥如此“爽快”、“欣然”应允呢,其目的价值又在哪儿?商家愿意付、张学友乐意拍,对于这笔巨款,会不会直接或间接“转移”在消费者身上呢,来个“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真是这样,张学友这笔巨款,不就在广大消费者身上“攫取”的呢?种种的可能,种种的猜测,都难以说明“千万代言”的价值在哪儿,依稀能让人估摸到的就是:明星的“暴富”不是个别的,更不是偶然的!
这是个明星效应的时代,大概没谁会怀疑,也没谁会说三道四,因为明星本身就是一种品牌、一种响应、一种噱头;但值得让人疑惑的,莫过于就是:同样是明星,代个言的经费差别咋就那么大呢?
据一篇报道说的:在演艺圈、体育界,很多明星进军广告代言领域,就是冲着高额的代言费而来的,更有很多明星不惜抛头露面代言虚假广告。据了解,一般内地一线著名演员的产品代言费用一年在300万元左右,著名体育明星的代言费一年也在300万至400万元。
据另一条报道说的:依靠一部大长今红遍亚洲的韩国演员李英爱这次再创新高,以高达八位数的酬劳成为了农夫山泉公司茶饮品的代言,更吸引了全国上百家媒体的争相报道,创造了万人空巷的场面。
两相比较,差别之处一目了然;数字是最好说明问题所在,尤其在演艺圈里头,谁吃香谁喝辣,谁垃圾谁三流,不用人多嘴都显而易见的!
有时,金钱的多少,能说明一个人的富贫程度;撂在明星代言产品费用几多这一层上,依然能看出不同明星的不同造势、身价、影响力等等,至于值不值得的问题,看法和说法都是因人而异,公理婆理一大堆的,其实归根到底就是:商家愿打明星愿挨或是明星愿打商家愿挨,其它的反而是多余的。
话题又转回到张学友身上;既然商家愿意招这个“打”或“挨”那么张学友的“自身价值”是显而易见的,也是值得商家肯定和认可的,不然谁愿意拿那么多钱出来糟蹋。再则说了,凭借张学友今时今日的地位和名声,估计也能承担起这个天文数字的“重量”吧;是呀,没有金刚钻,谁敢揽瓷器活?!
不过,苦恼的是,我写到这个地步,依然想不出或说服不了自己:这笔巨款,就真的落在商家头上,真的让商家“大出血”就真的不会变相地“羊毛出在羊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