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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一桌子的菜,坐在空荡荡的客厅里等他。客厅里的吊钟在滴答滴答地走动,孤寂和焦灼却虫子一样啃噬着我的心。他忘了今天是9月18?他忘了我和他是1985年9月18结的婚?我想到这里,就有点沮丧和焦躁不安,心里莫名其妙的烦躁,我甚至想跳起来要把一桌子东西扫到地上。
女人快到四十了,就容易悲观激动!少女时天真的以为,到了这个年龄读叶芝,读荆棘鸟滴血歌唱般对爱情忠贞的叶芝,读他“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的痛苦的皱纹”能真切体会出那份徘徊悠长柔情似水,怎么现在我却为此哭了?他真的还爱我吗,他不在意我的痛苦的皱纹?
身上这套触感柔软、剪裁合体的黑色丝绒睡衣,是我特意穿出来给他看的,他前些日子还夸我娇小玲珑,曲线分明。女人是离不开镜子的,就像女人离不开男人。到了镜子前,女人才能找到自己的灵魂。虽然这几天,心灰意懒,躺在床上动都不想动弹,但今天晚上,我还是在镜子前花了好长一段时间。因为,我相信他今天一定会回来的。朋友送我的价值两百美元的“爱可欣”保健品,还搁在梳妆台上,朋友问我效果怎么样,我实在不好回答她,因为我都还没有用。那款混合有风信子和鸢尾草味道的chance,是他从外地带回来的,拿起来放在手里,却对着镜子里的人发呆。他说这种香水富有感性与热情的气息,并且强调这是chanel史上第一款圆形瓶子的香水。他什么时候开始研究起香水来了?
镜子里的我并没有老啊,皮肤依旧白皙而有光泽,头发也是乌黑油亮的,只是我的眼睛,我那被他称作是泸沽湖般清澈神秘的眼睛,里面布满疲惫与哀怨的阴霾。嘴唇也因为上火,起了皱纹了。女儿每个星期回来一次,正在她房间玩电脑,prince的purplerain(紫雨)那熟悉的吉他声如流水般涌进来。这首外国经典老歌,也是他介绍给我听的,而现在我和他的爱情结晶,都已经二十出头了。他告诉我prince是位摇滚乐十项全能乐手,是综合了各种门类音乐的宗匠级人物,他多年前陪我一起看了阿拉丁,一起听这首充满爱情幻想的歌。而我的女儿现在听首歌时,她已经二十多岁了,这意味着我和他的爱情,已经中断了多少年?在我和他结婚的日子,他却在陪另一个女人!爱情真是宿命的东西,像蝴蝶一样,只有一段时间的绚烂美丽。到了你的美丽终结,完成了上帝交给你的任务后,就只有消亡,要不又得从毛毛虫开始。我的女儿,这纯情善良的姑娘,她又在受哪个男人的蛊惑,千方百计要把她往花园里引。是这花本身吗,这主宰女人命运的爱情?。
在我16岁顶母亲的班进厂时,他被下放到了边远的农村。他爸和我爸是战壕里结交的生死朋友,他们早早就给我们订下婚姻。而我的第一次爱情,并非与他开始。在那个时候,正是朦胧诗开始流行的时代,北岛、芒克、江河、杨炼、多多、顾城、舒婷,在知识青年眼里好比现在的歌星一样,私下里我们都以会背诵他们的诗歌为荣。至今仍然记得顾城的一代人,那“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她寻找光明。”就这么两句诗,从顾城嘴里吐出来的时候,我为之颤抖,他会背顾城所有的诗,他说他独爱顾城,因为他和顾城有同样的名字。我当时也有一个文学梦,喜欢在纸上写写划划,描绘我的理想与爱情。城不仅会背诗,也能写诗,他写的诗歌,非常优美,朗朗上口,就像他的笑脸,总是爽爽朗朗的样子。我们同在工会,当时女工中暗恋他的人很多,但他总是一幅清高孤傲的表情。
我们是在一次工会组织文艺节目的时候认识的,他的节目是朗诵诗歌,因为我能歌善舞,也有一个重头节目。他在排练时非常投入,把周围人根本视为无物。他一手举着他写的诗歌,一手大幅度地做着手势,一会儿慷慨激昂,一会儿柔情似海。我忽然觉得他有点憨憨的可爱
这种有点夸张的表情,让我不小心笑出声来。他听到笑声,顿了一下,回头也冲我一笑。那笑容很阳光,很帅气,让我的心不由打起鼓来。
想不到几天后他给我送来一叠情书,有好几千行。我当天晚上躲在房子里,看到大半夜。第二天红肿了眼去上班,看到他就躲躲闪闪的,怕他窥视到我的心灵。这个富有激情而又温柔浪漫的男孩,揪住了我少女的心。我开始和他偷偷摸摸交往起来。那个时代的爱情仍是含蓄的东方式的,很纯洁很自私。一句简单的情话,给我们的热量几天都取之不尽;一个会意的眼神,让我们感受到彼此的相通,是莫大的鼓舞和力量。
就在我和顾城谈论着爱情的伟大,憧憬着一份惊天动地的爱情时。他却从农村回城了,而且是托我爸的关系。心细的母亲逮住了我和城的交往,然后就和爸逼迫我们立刻结婚。他在我的心目中并不坏,能吹一口悠扬动听的口琴,个子很魁梧,而且说话很风趣,大大咧咧的,给人安全感。在父母给我们安排了婚期后,我焦急地约顾城公园里见面。他兴高采烈地来了,袖里藏本新的手抄本。他打算跟我畅谈诗歌,而我直接告诉他,我要结婚了。他的眼睛死死盯着我,他说无法挽回了吗?我咬着嘴唇点点头。“那我祝福你们!”城说了这句话,就站在那一言不发,把手中的手抄本,卷起来又打开,卷起来又打开。后来我们不声不响地分开了,我走出一段路后回头看,他却已经走了,手抄本躺在地上。
我们在父母营造的喜庆中结婚了。他找不到工作,整天呆在家里,做饭,洗衣服,把家修整得倒很温暖。每次下班回到家,他对我嘘寒问暖,给我按摩肩膀,在我耳边说肉麻而又动人的情话。我在外边受了气,回来找人倾诉,他就给我倒杯热茶,带着笑容,很认真的听,不时点头,不时哈哈笑几声。日子不冷不热地过。游薇出生后,家里的积蓄也用完了,我一个人的工资又不够开销,家里气氛开始紧张起来,过惯了好日子的我们,开始互相抱怨。他平时喜欢畅谈他的未来,喜欢大谈国际国内形势,我有天不顺心,就凶他:“你不是很会吹吗,怎么连个老婆孩子都养不活!”气得他翻白眼,恨不得过来掐死我。后来我才明白,男人最不能伤害的是自尊,明显知道他是吹牛,你也不能揭底,要鼓励他去实现他的梦想。但我明白得太晚了。在又一次大吵之后,他拧出个旅行包,说着他再也不回这个家里。他走到门外时,站住了。我料定他是做个样子的,就故意走过去把门“哐”的关上。等我气消了把门打开,他已经悄悄地走了。并且晚上,第二天,第三天,都没有回来,这时我才急了,到处找他,但就是都没有找到他的身影。
我在埋怨诅咒和自责中带着女儿艰难度日。想起他以前的好时,在每个寂寞的黄昏,我对家门前经过的脚步声,特别的敏感。但一次又一次地失望,外边的人看到我重复的期待的眼神,还以为我有毛病。在我要慢慢忘掉他的时候,他却回来了。那是快到年关的时候,外面下了很大的雪,我和女儿正坐在灯前吃饭。路边有脚步声,我突然有种预感,是他回来了。当他站在门口,举起手要叩门的时候,我把门打开了。
他胡子很长,头上顶了一层白色的雪,在门口吐着冷气。他像以前到外边闲耍回来一样,笑着说:“我回来了,老婆,给我做了什么好吃的!”我木头般站在门口,心里情绪翻滚。他自己将包放到了房里,自己盛了饭,还拧女儿的面皮说:“薇薇,越大越傻了,连爸爸也不会叫了!”我站在门口看他狼吞虎咽,他一边咀嚼着满嘴的食物,一边说:“外边真冷,一天没吃东西了,这菜真好吃,你也坐下来吃啊!”他满眼温情地回头看我,嘿嘿地傻笑。我忍不住扑到他的身上,呜呜地哭起来,泪水在脸上放纵的流淌。他反身起来把我抱在怀里,却冲女儿做鬼脸,说:“嘿嘿,莫哭,莫哭,叔叔给你带来了糖果果!”
当我给他倒来洗脚水,脱下他的鞋袜,拿着他的脚板要放到热水里时,他突然把我拦腰抱起来我寂寥的心得到了满足,而他早躺在床上,像个熟睡的孩子,嘴里含混不清地梦呓。灯光下,看到他坚毅的额角,已经爬上了皱纹,头发也老长了,里面有股浓浓的烟草味。显然,他在外边不是过得很好,一定受了不少的白眼,吃了不少的苦头,但是这个坚强的男人,这个有点自负的男人,什么也没有说。
接下来的日子,他每天逗女儿玩,趴在地上让女儿当马骑,把女儿扛在肩上去街上玩,碰到熟人就大声打招呼,别人开玩笑说你去外边发财了,他就微笑着点点头,搅动着舌头和别人侃外边的见闻,谈国家对东部沿海的政策,谈如何发展这个城市的经济,与半年前的他丝毫没有改变。他说话还是那么夸张,那么逗趣,街坊邻居闲着时,就凑到我们家里来,要么搓麻将,要么听他神侃。一向冷冷清清的家,注入了一股激情的血液,守了半年活寡的我,也受到了他的感染,和邻居们为某个话题高声大叫。我这... -->>
我做了一桌子的菜,坐在空荡荡的客厅里等他。客厅里的吊钟在滴答滴答地走动,孤寂和焦灼却虫子一样啃噬着我的心。他忘了今天是9月18?他忘了我和他是1985年9月18结的婚?我想到这里,就有点沮丧和焦躁不安,心里莫名其妙的烦躁,我甚至想跳起来要把一桌子东西扫到地上。
女人快到四十了,就容易悲观激动!少女时天真的以为,到了这个年龄读叶芝,读荆棘鸟滴血歌唱般对爱情忠贞的叶芝,读他“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的痛苦的皱纹”能真切体会出那份徘徊悠长柔情似水,怎么现在我却为此哭了?他真的还爱我吗,他不在意我的痛苦的皱纹?
身上这套触感柔软、剪裁合体的黑色丝绒睡衣,是我特意穿出来给他看的,他前些日子还夸我娇小玲珑,曲线分明。女人是离不开镜子的,就像女人离不开男人。到了镜子前,女人才能找到自己的灵魂。虽然这几天,心灰意懒,躺在床上动都不想动弹,但今天晚上,我还是在镜子前花了好长一段时间。因为,我相信他今天一定会回来的。朋友送我的价值两百美元的“爱可欣”保健品,还搁在梳妆台上,朋友问我效果怎么样,我实在不好回答她,因为我都还没有用。那款混合有风信子和鸢尾草味道的chance,是他从外地带回来的,拿起来放在手里,却对着镜子里的人发呆。他说这种香水富有感性与热情的气息,并且强调这是chanel史上第一款圆形瓶子的香水。他什么时候开始研究起香水来了?
镜子里的我并没有老啊,皮肤依旧白皙而有光泽,头发也是乌黑油亮的,只是我的眼睛,我那被他称作是泸沽湖般清澈神秘的眼睛,里面布满疲惫与哀怨的阴霾。嘴唇也因为上火,起了皱纹了。女儿每个星期回来一次,正在她房间玩电脑,prince的purplerain(紫雨)那熟悉的吉他声如流水般涌进来。这首外国经典老歌,也是他介绍给我听的,而现在我和他的爱情结晶,都已经二十出头了。他告诉我prince是位摇滚乐十项全能乐手,是综合了各种门类音乐的宗匠级人物,他多年前陪我一起看了阿拉丁,一起听这首充满爱情幻想的歌。而我的女儿现在听首歌时,她已经二十多岁了,这意味着我和他的爱情,已经中断了多少年?在我和他结婚的日子,他却在陪另一个女人!爱情真是宿命的东西,像蝴蝶一样,只有一段时间的绚烂美丽。到了你的美丽终结,完成了上帝交给你的任务后,就只有消亡,要不又得从毛毛虫开始。我的女儿,这纯情善良的姑娘,她又在受哪个男人的蛊惑,千方百计要把她往花园里引。是这花本身吗,这主宰女人命运的爱情?。
在我16岁顶母亲的班进厂时,他被下放到了边远的农村。他爸和我爸是战壕里结交的生死朋友,他们早早就给我们订下婚姻。而我的第一次爱情,并非与他开始。在那个时候,正是朦胧诗开始流行的时代,北岛、芒克、江河、杨炼、多多、顾城、舒婷,在知识青年眼里好比现在的歌星一样,私下里我们都以会背诵他们的诗歌为荣。至今仍然记得顾城的一代人,那“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她寻找光明。”就这么两句诗,从顾城嘴里吐出来的时候,我为之颤抖,他会背顾城所有的诗,他说他独爱顾城,因为他和顾城有同样的名字。我当时也有一个文学梦,喜欢在纸上写写划划,描绘我的理想与爱情。城不仅会背诗,也能写诗,他写的诗歌,非常优美,朗朗上口,就像他的笑脸,总是爽爽朗朗的样子。我们同在工会,当时女工中暗恋他的人很多,但他总是一幅清高孤傲的表情。
我们是在一次工会组织文艺节目的时候认识的,他的节目是朗诵诗歌,因为我能歌善舞,也有一个重头节目。他在排练时非常投入,把周围人根本视为无物。他一手举着他写的诗歌,一手大幅度地做着手势,一会儿慷慨激昂,一会儿柔情似海。我忽然觉得他有点憨憨的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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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几天后他给我送来一叠情书,有好几千行。我当天晚上躲在房子里,看到大半夜。第二天红肿了眼去上班,看到他就躲躲闪闪的,怕他窥视到我的心灵。这个富有激情而又温柔浪漫的男孩,揪住了我少女的心。我开始和他偷偷摸摸交往起来。那个时代的爱情仍是含蓄的东方式的,很纯洁很自私。一句简单的情话,给我们的热量几天都取之不尽;一个会意的眼神,让我们感受到彼此的相通,是莫大的鼓舞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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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胡子很长,头上顶了一层白色的雪,在门口吐着冷气。他像以前到外边闲耍回来一样,笑着说:“我回来了,老婆,给我做了什么好吃的!”我木头般站在门口,心里情绪翻滚。他自己将包放到了房里,自己盛了饭,还拧女儿的面皮说:“薇薇,越大越傻了,连爸爸也不会叫了!”我站在门口看他狼吞虎咽,他一边咀嚼着满嘴的食物,一边说:“外边真冷,一天没吃东西了,这菜真好吃,你也坐下来吃啊!”他满眼温情地回头看我,嘿嘿地傻笑。我忍不住扑到他的身上,呜呜地哭起来,泪水在脸上放纵的流淌。他反身起来把我抱在怀里,却冲女儿做鬼脸,说:“嘿嘿,莫哭,莫哭,叔叔给你带来了糖果果!”
当我给他倒来洗脚水,脱下他的鞋袜,拿着他的脚板要放到热水里时,他突然把我拦腰抱起来我寂寥的心得到了满足,而他早躺在床上,像个熟睡的孩子,嘴里含混不清地梦呓。灯光下,看到他坚毅的额角,已经爬上了皱纹,头发也老长了,里面有股浓浓的烟草味。显然,他在外边不是过得很好,一定受了不少的白眼,吃了不少的苦头,但是这个坚强的男人,这个有点自负的男人,什么也没有说。
接下来的日子,他每天逗女儿玩,趴在地上让女儿当马骑,把女儿扛在肩上去街上玩,碰到熟人就大声打招呼,别人开玩笑说你去外边发财了,他就微笑着点点头,搅动着舌头和别人侃外边的见闻,谈国家对东部沿海的政策,谈如何发展这个城市的经济,与半年前的他丝毫没有改变。他说话还是那么夸张,那么逗趣,街坊邻居闲着时,就凑到我们家里来,要么搓麻将,要么听他神侃。一向冷冷清清的家,注入了一股激情的血液,守了半年活寡的我,也受到了他的感染,和邻居们为某个话题高声大叫。我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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